選拔參加日本第 51 回世界兒童畫展全國徵畫比賽辦法
提倡青少年正當娛樂,提高美術教育水準。
繪畫媒材:不拘。(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,立體作品請勿送件)
規 格:限四開 39 公分×54 公分
地點─高雄市新上國小教務處( 813 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 100 號)
(1)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模仿及成人加筆者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者並追究其責任。
(2)一律以就讀學校名稱送件(非立案之私立學校、幼兒園不予評審)。
(3)參加之作品無論入選與否概不退件,版權屬主辦單位所有,有出版、展覽及其他非營利使用權利。
(4)需保留作品原件或要求退件之作品請勿送件參加比賽。
(5)送件,作品按年級排序(低年級在上,高年級在下)。
(6)學生個人作品勿單獨包裝,不環保也影響作品整理效率,一校一袋為原則。
(7)作品壓平,平整不捲曲為原則(建議使用紙箱壓平或瓦楞版當底,封裝寄件)。
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http://www.kaearoc.org.tw/ 下載。
學校代碼請至教育部統計處查詢(私立學校若查無免填)。
十五、作品清冊(如附件),送件時需附紙本清冊 1 份,並請將電子檔上傳至指定網址。http://la.shsps.kh.edu.tw/109artj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