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菸害防制法」新制 2009 年正式實施,絕大多數的室內工作及公共場所全面禁菸!違規吸菸者,可處 2,000-10,000 元罰鍰,場所負責人未張貼明顯禁菸標示或提供吸菸相關器物,可處 10,000-50,000 元罰鍰!
請各位教職員同仁與家長配合,共同建立一個無菸校園的美好環境!
link to https://course.cyc.edu.tw/course/pub/cou_dsp.php?sch_id=104640 onclick=window.open(this.href);return false; 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4 日 府教發字第 1120206777 號
進階搜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