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本( 107 年)年腸病毒防治及衛教事項,請依說明段
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府年 1 月 29 日府授衛疾管字第 1070018613 號函辦理
。
二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疫情監測資料顯示,歷年腸病
毒約於 4 月份進入流行期,疫情趨勢與幅度則依當年流行
之腸病毒型別與活躍程度而有所差異。近年腸病毒 71 型流
行情形較歷次大流行的幅度為低,本年流行風險仍無法完
全消除,必須持續戒備。又近期國內陸續出現腸病毒 D68 型
重症個案,為往年所未見,鑑於該型病毒曾於國外引發流
行疫情且造成死亡,亦應嚴加戒備。
三、落實執行「腸病毒防治計畫」,動員衛教種籽人員深入學
校所屬之社區,針對目標族群(特別是 5 歲以下幼兒照顧
者)進行衛教宣導,並結合民間資源及溝通管道(如社區
集會活動、平面媒體與電視廣播等),運用疾病管制署及
本府所開發之衛教素材(由衛生所發放至各校、園之衛教
宣導單),加強民眾(家長)對於腸病毒防治、重症前兆
、就醫觀念,以及腸病毒 D68 型之認知。
四、有關流行季前加強對轄內機構查核輔導之作業方式如下:
(一)目前本府教育處及社會局已訂定「教托育機構洗手設備
標準」,請相關單位落實聯合執行貴轄內教托育機構之
洗手設備查核工作。
(二)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有「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
冊」,請各校(園)落實防治及衛教宣導工作,由於患
者感染腸病毒 D68 型,常發生呼吸道症狀,請加強落實
「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」。
(三)腸病毒流行期間,醫療院所、嬰幼兒及學童常出入之公
共場所,亦為重要防治地點,本縣各轄區衛生所將加強
衛生督核及衛生教育(查核作業重點如附件一)。
五、另由各鄉鎮市衛生所按時查核各校(園)防治及衛教宣導
情形,查核內容、項目:詳見「教托育機腸病毒防治及衛
教宣導成效查核表」及「腸病毒防治衛教活動宣導統計表
」(附件三、四)。
六、副本抄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,請督導並轉知所屬補習班及
安親班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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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 112 年 8 月 24 日
府教發字第 1120206777 號